楚天都市报10月11日讯(记者陈俊 实习生李亚辉)10月10日,宜昌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联合市城监支队对城东大道宜化巴黎香颂香墅小区内在建的违建房屋及地下室进行拆除,面积共计150余平方米。当日上午,宜昌市城管委举行《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面跟着宜昌建筑拆除公司一起来看看吧
据介绍,香墅小区共有78户,其中6户业主正在违规将阳台改建为房屋,3户业主正在利用绿地违规修建地下室,9处违建总面积达150余平,破坏了小区环境和建筑物的外立面,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经过前期和业主的充分沟通,当日拆违行动进展顺利,预计拆除工作将持续一周。 城管部门负责人介绍,为确保宜昌违法建设不新增一砖一瓦,《办法》明确,将对在建违法建筑断水、断电并强拆,违建当事人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同时,为从源头杜绝违建,《办法》还对违法建设进行了“全链条式”处罚,物业、供水供电供气及承建违法建筑的相关单位个人“一个也跑不了”。
哪些情况算违法建设?违法建设是指依法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临时建设规划审批以及未按照规划许可、审批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违法建设包括:擅自进行房屋建设,楼顶加层,露台搭建,立面悬挑,架空层围合,地下室建造及其他违法建设情形。
违法建设当事人擅自改变规划许可确定的使用性质和用途的,由查处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高不超过15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法建设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并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城管执法部门报告。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巡查义务,发现违法建设未予劝阻、制止或者未按规定报告的,由查处机关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服务单位为违法建设提供相关服务或者未按要求停止提供服务的,由查处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高不超过15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
其他单位和个人为违法建设提供水、电、气接驳的,由查处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今年以来,宜昌展开“打通道、畅出口、顺民意”违建整治专项行动,一大批违章建筑被拆除。
自201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直各部门和广大市民大力支持和配合,累计拆除违法建设120余万平方米。特别是2018年以来,以开展“打通道、畅出口、顺民意”拆违专项治理行动为突破口,对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建设入手,截止目前,已拆除各类违建20余万平方米。随着11月1日.严禁违办法施行,宜昌将采用更加强有力的措施,对《办法》出台后的新增违建即查即拆,对积存违建登记造册逐步拆除,坚决铲除违法建设。
违法建设当事人收到限期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决定后,应当在决定载明的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决定载明的期限内申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拆除。查处机关依法调查确认违法建设行为后,对在建的违法建设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并可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同时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服务单位停止向违法建设提供服务。公共服务单位应当自接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停止提供服务。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应当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拆除在建的违法建(构)筑物。
违法建设举报方式
市长热线12345
新增违法建设举报电话:0717-6236907
新增违法建设专用举报邮箱:ycwfjsjb6236907@163.com
新增违建举报信箱:宜昌市胜利四路8号市城监支队
各区城管部门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西陵区城管局
新增违建举报电话:6743110
举报邮箱:xlqcsglj@163.com
伍家岗区城管局
新增违建举报电话:6692321
举报邮箱:359759830@qq.com
点军区城管局
新增违建举报电话:6999677
举报邮箱:2239746607@qq.com
猇亭区城管局
新增违建举报电话:6514279
举报邮箱:xtqcsgljt4@163.com
宜昌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新增违建举报电话:6332615
举报邮箱:277085802@qq.com
夷陵区城管局
新增违建举报电话:7816110
举报邮箱:2019278917@qq.com